根据《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穗工信函〔2023〕14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选聘子基金管理机构。现将第十五批拟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公示如下:
一、第十五批拟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为: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1月29日至2月6日)。
三、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欢迎社会各界对拟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电邮至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提异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慧贤
电话:020-22119328
传真:020-3785127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2楼
电子邮箱:zxjj@gz-chantou.com
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