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供电局、各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经营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项目登记管理工作,压减项目登记时长,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19〕1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2〕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全市经营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项目登记流程及相关登记表格等(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工信部门按照我局制定的经营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项目登记流程(附件1-1、2-1)等开展经营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项目登记管理工作。
二、申请登记单位提交资料齐全的,各区工信部门应当予以签收,并于签收之日起5/7个工作日内(不含签收当日),向申请登记单位出具项目预登记表(附件1-3)/项目登记表(附件1-4、2-3)。
三、各区工信部门不得设置申请登记单位须在本区注册等有违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限制条件。
四、对于免收充换电服务费的专用充换电设施项目,各区工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规定的经营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项目登记流程办理项目登记工作。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李敏;电话:8351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