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0〕84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我市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用户市场准入标准
1、大用户年度用电量8000万千瓦时以及以上的工业,或年度用电量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商业用户。
2、一般用户工、商业年度用电量到达4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工、商业合并计算年度用电量为400万千瓦时及以上。
3、省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用电量为100万千瓦时及以上。
4、钢铁、建材(水泥、石灰、石膏制造及其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及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重点行业用户年度用电量为200万千瓦时及以上。
5、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有色金属企业不设年度用电要求。
6、工、商业物业管理企业年度用电量2500万千瓦时及以上。
(大用户和一般用户中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企业及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的非工业用电与工、商业用电合并计算。)
二、用户办理安排
(一)用户名录公布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由我局会同广州供电局根据2021年用户准入门槛要求,提出符合本市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用户名录,并在市工信局网站公布(http://gxj.gz.gov.cn/)。列入名录的用户请登录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注册(https://pm.gd.csg.cn/),按照自愿参与原则,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
(二)用户申报流程
除上述名录用户外,其他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须每月10号之前将申请资料(见附件1)彩色扫描发送到我局(电力管理处邮箱:gxjdlglc@gz.gov.cn)。我局经会同区工信部门核对申报资料后,将符合条件的用户上报广东省能源局和广东交易中心备案,申报用户自行登录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注册(https://pm.gd.csg.cn/),不另行通知。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用户申报资料核实工作。每月由我局统一收集汇总申报资料后发送至相关区工信部门核对用户资料(必要时联合供电部门去用电现场核实用电情况),并将该用户申请意见表(附件3)反馈我局(电力管理处)。
(二)请广州供电局继续做好《电力用户用电信息表》(附件2)的用电量信息确认工作,并请各区供电局配合区工信部门做好用户用电现场核查工作。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