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关于商请支持第二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有关工作的函》,第二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25年6月27日至30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D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168号)举办,为加强对第二十届中博会以及6月27日“联合国中小微企业日”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我局拟遴选一家单位协助我局完成第二十届中博会及联合国中小微企业日公益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二十届中博会以及联合国中小微企业日公益广告项目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三、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项目承担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成立项目专案小组,由客户服务、文案、策划、制作等专业人员配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向我局负责,与我局保持紧密联系;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与有关公益广告渠道单位的联系,确保广告样稿能按时通过审核,确保广告按时按量发布。
四、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
第二十届中博会以及联合国中小微企业日公益广告的制作、送审和发布。
具体规格和数量如下:
(二)质量要求
受委托机构应根据我局的工作要求,加强与我局以及有关公益广告渠道单位的联系,保持严谨专业的态度,确保广告样稿能按时通过审核,确保广告按时按量发布。
(三)有意单位需提交材料
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单位情况简介
2.报价函(附件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
4.报价清单(附件3)
5.廉洁诚信承诺书(附件4)
6.广告策划制作方案(包括广告拟投放点位)
7.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五、报价
不超过15万元。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公交和电信亭灯箱广告成本、地铁灯箱广告成本、广州塔广告成本、道旗广告成本以及劳务费等。
六、材料提交
以上材料请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并加盖贵单位公章,封面请注明“第二十届中博会以及联合国中小微企业日公益广告项目”。请于2025年6月10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83757169、837570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4日